权力,自由和网络舆论监督
袁辉(南京)
2008年中国网络的舆论监督将是2006、2007年一系列突破性事件的延伸和扩展。新年伊始,藏羚羊假照事件因肇事者的理性道歉和辞职,而仅仅成为07年华南虎事件的简略版,而“艳照门事件则以挑战世俗道德的行为为发轫,又以犯错者承受远大于自己错误的痛苦和伤害而告终,过程和06年的虐猫案如出一辙。而“很黄、很暴力”事件以一个13岁的女孩的伤害留下了令人深思的问题。
我们不禁要问,中国网络监督力量何以出现,力量有多大,还会一直持续下去吗?
历史与契机
迄今为止中国的网络监督的历史已经经过了两个明显的分水岭。第一个分水岭是2006年。之前的网络监督的确存在,但只是一种前反思的状态,没有形成全民的关注,以及对电视、纸质媒体的共鸣效应。暂住证事件先是由媒体引发的,而网络仅仅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对经济学家的质疑,和对房价、医疗和教育的忧虑都引起了很大关注,但并不以事件形式产生,也不是自发性的出现。
06年是中国网络监督的第一个阶段,第一次出现“06年十大网络热门”的反思性总结,“雅阁女”“虐猫案”“流氓外教”“秘书门”在不同程度上引起了全国网络的关心和讨论。虽然这个阶段停留在对普通人的道德监督层次上,同时没有引起各种媒体的广泛关注。但是这个阶段的网络监督已经开始引发人们对于道德、民族情感等一系列讨论和反思,虽然客观的观点一如既往地少,但是并不缺席。
07年则是令人振奋的一年,“钉子户”事件、“华南虎”事件、“黑砖窑”事件除了涉及政治以外,还第一次跳出了网民的个人限制,而触及了中国在这个飞速发展的时代的阵痛。从底层到中央,从广播电视到纸质媒体普遍关注起网络来,并且对中国的政治造成了真正的推力。而在厦门PX事件中,网络直接成为了民众运动的助推剂。无论是网民还是政府都第一次发现,网络舆论成为一支独立的监督力量,在规模、关注度上,超过了国内的其他媒体,也在作用上远远超过了其他国家的网络舆论监督。
06、07年网络舆论监督涌现的偶因很多,网民数量增长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到2005年底,网民数量已经达到1.14亿,而从2006年起到2007年两年飞速增长到1.82亿。另外中央高层对网络的重视,视频网站的兴起,都促进了这个进程。
从量变到质变是网络舆论监督兴起的契机,但不是决定性因素。在美国以及欧洲等国,无论是网民的总量还是普及率都很高,网络的技术水平更高,但是电视、纸质新闻媒体依旧是舆论监督的主导。
高层领导的重视也不是绝对的原因。在中国,由于传统文化因素,高层也会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地了解民意,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也曾引起过巨大的轰动,造成过很强的网络监督效应,但是却从来没有今天网络这样波及广、强度大。而且2007年的网络舆论监督几乎是网络带着高层转,高层显得非常被动。
网络舆论本身事实上也不具有什么特别的强力。也许网络舆论能在短短时间里引发上万人的评论,但是对政府和个人的力量远没有电视、报纸力量大,更没有高层的重视大。在大多数情况下,人们还是以是否得到中央指示、是否能登上新闻联播为决定性的胜利。一个例子就是,在中央指示下,“山西黑奴工”事件几乎,“华南虎”事件至今仍未解决。
也许这些因素在量决定了网络舆论监督在06、07年的兴起,但究竟是什么从根本上造成了网络的舆论监督机制呢?
中国网络舆论监督力量溯源
中国的网络舆论监督力量的形成,是其内在因素交织而成的。第一个用因素是网络管理上的权力真空造成的消极自由,第二个是网络本身的交流机制产生了讨论自由。
网络自身由于其时效、数量上的特点,导致了在中国尚没有得到有效制约的、四处泛滥的行政权无法渗入。这就导致了网络具有了政治学意义上的消极自由。
这种消极自由的第一个结果,就是意见表达的多样化。这样,在网络中,事实本身的力量就体现出来了。电视和报纸媒体是广电局和地方部门行政指令的最主要承受者,不符合标准的信息往往在底层编辑手里即被筛选掉,即使有报导,很快就伴随这相应的惩罚措施。
而在网络,由于信息发表的自由性,信息以原生态得到发布而供网民选择。同样的松花江污染事件,电视媒体因为社会稳定需要,只能使其以领导视察、政府赈灾,灾民逢灾如过年一般出现,而网络则可以通过各种图片、传闻等等方式引起网民自由争论。我们这个时代脉搏,时代的阵痛,随着“钉子户”“厦门PX”事件得以表达出来。
第二个作用,则和网民的自由讨论这个因素结合起来。在自由争论中体现的百姓自己的呼声,又是一种力量。网络和电视媒体不同,意见是单向的、同一的。而在网络上,网民可以相对自由地表达自己意见,不符合同一化的评点也得以出现,而由于其数量的巨大而无法被控制。央视“很黄、很暴力”的定论,在网上完全得以狂欢式的颠覆,成为另一个样子。
这是网络舆论力量得以兴起的决定性因素。仅仅是新闻的自由,也许仅仅给受监督者以一种舆论上的压力,而网民的意见,则代表了无数未知的力量,它既向政府也向百姓自己表明,百姓的想法与政府的舆论并不相同,它的力量是未知的,可以发展成上海、厦门的“散步”,也会发展成为国家高层的监督。
自由表达这个因素单独带来的作用已经超出了舆论的范围。可以公开的表达自己的意见。而这些意见因为原生性而多有不同。于是新的思想开始传播,理性的思考开始进行。这里我们必须对一些敢于提出质疑的知识分子表示支持,例如性学家李银河敢于对大众伦理观叫板。理性的思考在尚不成熟的网络中会遭到无数的误解,但终究会使得一批网民开始动用自己的理性能力,开始真正的讨论问题。
如果说必须给这第三种作用所带来的力量给一个名字的话,这叫做理性的力量。没有什么比看不见,摸不到的理性更没有强力的了;但也没有什么比理性更能推动人类了。网络之所以能够起到监督作用,也许不在于强权,华南虎假照的肇事者依旧没有受到惩处。网络只是唤起了人们的理性,懂得道德上的廉耻,理性上的得失。藏羚羊假照事件未有几天,当事人道歉,负责人辞职,无疑是吸取了华南虎事件经验和教训,而网友没有太多的口诛笔伐,也是一种理性和成熟。
暴力与错位的权力
三联周刊曾以《网络暴民》为题,对网络中种种非理性的谩骂和评论作过反思。似乎对前面提到的网络理性是一个讽刺。似乎网民没有珍惜这宝贵的自由,不懂得如何正确表达自己的意见。
如果这里的自由仅仅作为一种通俗的表达,那么的确如此。网民在没有秩序的论坛和网站上做错了很多。但是如果按照消极自由的严格意义,即不受权力干涉,不受权力侵犯而言,网络暴力的产生,不在于网民的自由太多了,而在于自由太小了。这个颠倒似乎很难理解,但是如果我我们看看遭到谩骂的张五常、李银河等人所损失的言论自由,虐猫案主角和张殊凡损失的隐私不受侵犯的自由,我们就知道,网络上的自由的确太少了。
那么是什么阻碍了网络的进一步自由呢?我们通俗表达所指的不珍惜自由,又是指的什么呢?
这个不珍惜,这个阻碍,就是网民自己干涉他人的权力。舆论监督的确在大部分情况下带有权力干涉的意味,甚至没有一些强制性力量,否则监督就是空话。但是无论如何,网络的一些基本自由是必须保证的,个人的隐私权,非煽动性的言论自由,以及不伤害他人的情感表达。而网民对此尚不懂得保护,而是使用谩骂、人肉搜索等方式对不同于自己的意见进行粗暴的干涉和压制。这同样是一种权力干涉,对自由的践踏,本身不是自由。
关于自由的保护大部分人只知道法律不容干涉的自由,而世俗意见的不干涉却没有考虑进去,而侮辱、谩骂等干涉就更少有人认为是一种对自由的干涉。而对这种自由的保护,至今为止没有,没有得到。
应该说,权力只有通过权力来制衡,国家的干涉性权力只有通过民主的监督来平衡,而网民对他人的干涉也需要相应的权力来干涉,但是很遗憾,暂时还没有,或者很少。更多的是一种错位的干涉。国家对此的努力仅仅出于对舆论的管理需要,因而进行了一系列失败的干涉。网络警察也许是必要的,但是不能阻止网民的粗暴言论;网评员事实上因为国家干涉的公信度问题而流于失败;而实名制等问题由于操作上的失败,只能起到控制舆论的效果,隐私权在更大程度上遭到破坏,而言论自由则依旧遭到网民的粗暴干涉。
我们需要一种的新的权力,它能鼓励独特的观点和理性的思考,支持少数派的意见,促进人们从新的角度,而非同一的观点进行监督。
网络舆论监督的未来
中国网络的舆论监督只会是一个历史现象,它伴随着一定历史条件而产生,也不会一直占据着主导地位。它产生于于中国社会转型阶段言论自由的局限性。随着经济改革的渗入,政治改革将会继续深入,舆论的自由度将越来越大。报刊和电视媒体由于其生动性和深入性将发挥其应有的优势。届时,网络舆论监督也将继续下去,但只能作为舆论监督诸多渠道建立起来的体系的一部分。
2008年,中国的网络舆论监督作为一支独立的力量将会继续。而权力也在试图进入这一领域,整顿视频网站的法令已经颁布却了无声息,不久又版主实名制又开始在各地推行。这也许能保护网络的理性言论自由,但却又可能造成了另一重限制。
这一切是喜是忧?结果又将如何?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