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影分级制度应渐进而行
周彪(北京)
删减版《色戒》让电影院观众大呼不爽,中国电影分级问题再次提出。从媒体的反应看,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出台中国电影分级制度迫在眉睫,观众花钱在影院欣赏“阉割”版电影的无奈与尴尬我们可以理解,但就目前中国电影发行与管理现状而言,我们确实还不具备建立电影分级制度的条件。
目前,我国实行的依然是传统的电影审查制度,主要做法是由国家广电总局成立电影审查委员会,制定出相应规范和标准,并在审查过程中对不符合标准的电影片段进行删减,严重“违规”者甚至会被拒绝发行。但国家广电总局制定出的标准是按照一般民众的接受能力制定的,包括成人和未成年人,这就相当于要所有的成人陪着孩子们一起喝奶、玩扮家家的游戏。所以出现了我们只能在电影院欣赏到被删得支离破碎的影片,中国的电影为了发行还要满世界跑的尴尬局面。
从历史的眼光看,电影审查制度早已是西方世界的淘汰品。早在上个世纪初的美国,由于商业电影中暴力和性爱场景越来越多,芝加哥市在1907年首先成立了市电影检查委员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到60年代,人们思想观念逐渐走向多元化,美国所实行的电影审查制度已经无法满足人们对电影内容多样化的需求。在这种情况下,审查制度自然遭到淘汰,电影分级制度应运产生。
对电影内容的控制工具由“剪刀”转变为“标尺”,推动这一转变的最大动力是人们思想观念和欣赏标准的多元化,以及它所导致的对电影内容需求的多样化发展。电影分级制度相当于通过权威机构或组织对电影内容公开进行标注,给观众提供一个权威的衡量标准,然后让他们自己根据需求进行选择。同传统被动的审查制度相比,这种制度的好处很明显:首先,它给观众提供了更多样化、更主动的选择权,不同年龄阶段的人可以欣赏到不同的作品;其次,它也给电影创作者提供了更大的创作空间,他们所受到的约束减少。最后,通过分级,人们对作品的性质有了清醒的认识,配合各种法律法规,可以更加有效地保护未成年人,使他们免受视觉污染。
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现在也正处于一个思想观念更加多样化的转型时期,人们思想变得更加开放,对电影作品欣赏的多样化需求也表现得尤为明显。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会更加迫切地希望欣赏到各种不同内容和风格的影视作品。从这方面考虑,中国实行电影分级制度是顺乎社会发展潮流和民众需求的。但是,中国目前的情况和60年代实行电影分级制度时的美国又有所不同,如果目前在中国取消审查制度,实行电影分级制,结果可能是公众的多元化需求和电影创作者创作空间得到“极大满足”的同时,所付出的代价是对电影管理的更大混乱。
首先是配套的法律制度不完善,特别是《未成年保护法》。其实,在很多国家,电影分级制度都不是一种强制性的法律规定,它更多地只是一种提示,提示人们所发行电影的性质,提示孩子们的母亲哪些片子可以看,哪些需要在父母的指导下观看,哪些是不能看的,这种做法也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但中国的电影分级制度能够抛弃强制性,采取提示性的做法吗?我们可以设想一下这么做的后果,如果放开限制让片商和导演们想拍什么就拍什么,拍出来的东西仅仅靠不具有强制性的提示来约束,那些暴力和色情片不仅不会远离未成年人,很可能反而成为片商吸引观众的工具。在1989年,国家广电总局曾经做过这样的尝试,将电影分为两级,普通级和“少儿不宜”级,结果呢,不仅没有取得应有的效果,反而成为商家对自己的电影进行炒作的噱头,更撩起了未成年人“一睹为快”的好奇心。所以,这种分级形同虚设,现状宣告我国首次采取的这次尝试以失败而告终。
那就只能通过配套的法律来强制执行分级标准了,但令人遗憾的是,我国现行的《未成年保护法》并不完善,执行起来力度疲软。父母不仅难以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而且目前中国农村还存在大量“留守”儿童,他们的父母一般都常年在城市打工,在这种环境下,依靠分级来保护未成年人不是自欺欺人吗?即使制定出比较完善的法规,规定电影院不能允许未成年人入场观看限制级电影,但电影院真会严格执行吗?这不禁让人想起了我国关于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网吧的规定,从全国范围来看,又有几家网吧在认真执行?如果放映受限制影片,影院会拒绝未成年人入场吗?也就是说,中国电影分级在技术上肯定是没有问题的,但并不是像很多人想象的那样,只要国家出台一个分级标准就能解决所有问题。要想分级制度达到预想的效果,前提得是相关法律的健全,同时,也需要一个能保障法规得到切实执行的监督机制。
另外还有一点就是我国目前音像市场管理混乱,特别是音像制品盗版现象依然十分严重。虽然政府一直致力于“扫黄打非”,惩治盗版黄色光碟,但城市街头巷尾依然活跃着贩卖黄碟的小商贩。如果采用电影分级的方式将成人片放开,这些盗版商贩将提供更大的隐形市场,这是政府管理之手难以触及的。同国外相比,中国还有一个特点就是,中国人看电影的方式很灵活,很多人还习惯于租影碟在自家电视上欣赏,或者在BT业务如此发达的情况下,还可以直接从网络下载,然后在电脑上播放,这些情况都使电影市场难以管理,一部片子拍出来,被允许发行后就可能如同脱缰之马,在各种有形和无形空间中流传。在难以管理的情况下,分级制度根本起不到任何“视觉保护”的作用。
从以上分析我们容易看出,电影分级制度有利于满足观众多样性需求,有利于扩大电影创作者的创作者空间,丰富电影市场,但在目前情况下是很难保障未成年人视觉安全的。这三方面的利益都很重要,不可能为了达到前两种目标而牺牲第三个目标,也不可能为了对未成年人进行视觉保护而不顾观众、创作者的需求。笔者认为,中国目前可以实行一种渐进的分级制度,对电影内容限制逐步放开。这种渐进的分级制度应该包括以下两方面的特点:
首先,分级制度应该同相对完善的法制体系结合起来,并能够切实监督执行。否则,分级制度会像1989年国家出台的《关于对部分影片实行审查、放映制度的通知》那样难以起到实际效果。
其次,在实现分级制度之初,应该辅之以相对弱化的审查制度,或者说可以设定一个“禁止放映”级别。有些影片可能超出成人的接受能力,比如及其色情、暴力,内容冲破大众化的道德底线,这种影片现象仅仅对它分级是不够的,而应该直接禁映。
其实,美国的电影审查主要是靠自律来完成的,影片如果情节或内容过于恶劣,美国电影协会将其分级后,影院会自觉拒绝放映,美国片商的收入主要是靠票房,在这种情况下,片商不会去拍限制程度较高的影片。只有当中国电影院票价降低,更多的人通过影院欣赏电影,并且电影院能够自觉遵守规定,按照电影分级制度管理好“大门”的情况下,审查制度才可以慢慢淡出。
总之,中国电影分级制度的建立应该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建立分级制度应该同健全和完善相关法规、打击盗版、规范音像市场管理、降低影院票价、让更多的人能够进电影院等各方面的工作结合起来,而不能仅仅将其看作一个简单的、单纯由广电总局推行的技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