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夜
•张莉明(济南)
她就是我的梦中情人。我就坐在原处,打量她,看她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她真人比蜡像还漂亮。都说大众情人不可以爱,可我就是爱上了。大众情人和普通人到底有什么区别?普通人不也可以被许多人爱吗?那我也不能爱普通人了?
这是个燥热的夏天。全世界死气沉沉。人们不停地流汗,下一年的汗水提前预支。
公司的人都不愿意出去跑业务,更何况这次出差的目的地是北回归线以南的香港和沙漠横行的拉斯维加斯。
我却主动请缨。因为她的家在香港。
到达香港岛是下午四点。踏进她生活的地盘,走在她走过的路上,我的心情无比喜悦激动。空气中弥漫着她的味道。呼吸着她呼吸过的空气,我感到无比亲切。香软呢哝的粤语是那么的悦耳动听,轻如风,淡如云,丝丝入扣地浸入我的意识里。我爱这个地方。这里因她而奢华,而美丽。
我要去的地方是中环中心。她在这里拍过电影,中环中心的玻璃转门,她亲手用手推过。现在电影里的场景就在眼前,我又熟悉又陌生。我摸了摸那扇门,竟有种触电的感觉。我很兴奋,我摸到了她摸过的东西,我们又多了一个共同点,还带着些“间接接触”的意味。
很快办完了公事,我没去海洋公园,没去迪士尼乐园,而是直奔太平山顶的杜莎夫人蜡像馆。那里有她的蜡像。里面的蜡像很多,我走马观花,更没有拍照。我来这里,只是想看她。我的心里只有她。
她的蜡像找到了,我驻足许久。她穿着一身白色的长裙,笑脸盈盈,手捧一束娇艳的鲜花,一如她在影视里所扮演的清纯形象。我碰了碰她的手和发,就不敢再碰了。对心爱的人我们都是不敢靠近的。我还怕弄脏了她的长裙,那样“她”和其他游客合影的时候就不好看了。
感谢港胞甲为我拍了一张合影。我像靠山一样站在她的身后,似乎可以为她遮风挡雨。我非常满意。更让我惊喜的是……照片很像我们的……结婚照。这次来香港,我特意穿了新买的名牌西装,很帅很有型,我自己都觉得是来相亲的,而不是出差。虽然西装薄薄的,我还是很热,特别是我这样体形的人,汗流如注。不过为了给“她”一个好印象,我什么都愿意。
傍晚时分,天还大亮着。我坐上去大屿山的轮渡,烧香拜佛。爬山时我脱掉外套,才知道里面的衬衣已经湿透,全贴在身上,几乎要滴下水来。终于爬上山顶。我擦擦汗,掏出一个月的薪水向佛哀求,让我见她一面吧,我想和她说说话,哪怕一句也行。我向佛磕了三个响头,走出殿门。我听见一位游客说,这施主真是财大气粗啊。
下山后我坐船去了沙尖咀。
晚上八点多,漆黑的天幕已经盖下,香港换上了光彩夺目的盛装。在船上就能看到她眺望过的霓虹闪烁的高楼大厦。走在码头上,我望着来来往往的行人想,她说过,几乎全香港人都见过她。我会不会在这里见到她呢?
在沙尖咀,我栏杆拍遍。她没有出现。
晚上十一点了,我丝毫没有倦意。这么美好的夜晚怎么可以睡觉呢?我要保持清醒,把香港看个够。我去了旺角——她也在那里拍过电影。
都说旺角是世界人口密度最大的地方之一,果真名不虚传。晚上出来纳凉的人实在不少,路边的摊点重重叠叠。在这个繁华的不夜城逛来逛去,走走停停,吃了不少小吃,可我还是觉得饿。凌晨两点,我走进一家24小时营业的茶餐厅,点了菠萝包、蛋挞、海鲜和丝袜奶茶,填饱了肚子。店里的客人不多,年轻人通宵玩乐,也来这里吃东西。一个讨厌的女孩子咋咋呼呼地对同伴喊:“快看,大只佬啊!”我本来听不懂粤语的,可是看她拍的粤语片看多了,我也能说一口很溜的粤语,我自己都觉得我是半个香港人。
我就是个身材强壮肌肉突出的胖子,怎么了?正因为世界上有了我们这些体形庞大的人,才反衬出你们的瘦呀。我在心里想着,给非主流女孩一个心宽体胖的微笑。那群少男少女向我举了举手中的酒杯,回了个微笑。
这时店里进来一位女子。女子画的淡妆,身上的首饰也不多,并不奢华,却是那样地光鲜照人。只因这一个女子,整个茶餐厅变得珠光宝气。
那群90后全都围了上去,问她索要签名,将她团团包围。她热情地给fans签名,还和他们一起喝酒。
她就是我的梦中情人。我就坐在原处,打量她,看她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她真人比蜡像还漂亮。
那群少年继续享用他们的青春年华去了。店里的客人只剩下我和她。她坐到我面前来了。
我傻了。佛主真的显灵了?我使劲看了几眼,她是坐在我面前的。我又掐了一下自己的大腿,是疼的。不是做梦,千真万确。
快跟她说话呀,潜意识提醒我。对呀,我有好多话要跟她说。
你在电影里被打的时候很疼吧?我看是真打的。这是我跟她说的第一句话,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还有今天的日期,我们见面交谈的日子。
当然疼咯,不过做演员的,小打小伤是家常便饭,小case的啦。这是她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我也会永远记得。她肯定不会记得,没关系,我一厢情愿地帮你记得。
我说,我的家里全是你的照片。请不要嘲笑我肉麻,如果我现在不说出来,以后再也没有机会了。
她心不在焉地说,我好想high歌,你要不要一起go啊?也许她听过太多赞美的话,已经麻木了吧。可是她知道吗,这些话是我鼓起很大的勇气才说出来的,而且,我只对你一个人说。
凌晨三点,旺角终于平静下来。我和她进了一家KTV,这里依旧灯火通明,歌舞升平。
她是个影视歌三栖明星,嗓音很好,唱过、写过很多经典歌曲。
她在这里比在演唱会上唱得还好听。我看到她紫色的耳钉,是她在演唱会上戴过的,不时发出闪电般的光芒。
我说,你的耳钉很靓仔噢,你戴这个耳钉表演的那场演唱会我超喜欢。
我不喜欢这个耳钉,好久好久没戴,送给你了啦。说完,她把耳钉摘下来放到我手上。
我大脑一片空白。
清醒过来,我把耳钉小心翼翼地装进西服里面的口袋。这个耳钉在她看来,已经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了,对我来说,却是无价之宝,即使她不是明星。对于一个你想拥有却得不到的人,她的每件物品都是你珍藏的东西。我不奢望她送我什么物品,我能做到的只有去看她的演唱会和电影,买她的唱片和DVD,关注她的动态和新闻。现在她主动送东西给我,我觉得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我想起苦苦等候和陪伴她24年的地下情人。他比我幸运得多,幸福得多,不是么。他可以经常看到她,嘘寒问暖;可以默默地站在她身后,给她支持鼓励;可以悄悄地坐在演唱会的第一排,为他摇旗呐喊;可以牵着她的手,一起飞过伤心的太平洋。
他对她的付出,她会看到。即使她看不到,也没关系。和她在一起就是快乐的,为她付出是他的荣幸。所有这些,我想,他甘之如饴。即使她一辈子不公开和他的关系,他也不会介意,依旧会一如继往地爱她,守护她,因为他心甘情愿,执迷不悔。更何况,她是为了保护她的家人、保护他。她的做法,是可以理解的。
我们唱的全是她的歌。她很开心我会唱她的每一首歌。她说,好久没这么high过了。然后她坐到我身边,熟练地把我的西服慢慢褪下。这个举动让我很迷惘。她拉出我的领带,开始解我的衬衣扣子。
这不就是你想要的吗?她带磁性的声音挑逗着我,向我的理性发出挑战。
我无数次地想过。现在竟等到了如愿以偿的机会。
她是我的爱人,我的偶像。她还是个大众情人。
我可以吗?
都说大众情人不可以爱,可我就是爱上了。大众情人和普通人到底有什么区别?普通人不也可以被许多人爱吗?那我也不能爱普通人了?
我大脑里的发条全都断成螺旋形。
衬衣扣子全被解开了。我“啊——”大叫一声,抓起西服和公文包,夺路而逃。
破耳钻!我恨不得把她送我的耳钻扔进下水道。我跳上的士,直奔机场。
六点。距飞机起飞还有两个小时。我点燃一支烟,回想起刚才发生的戏剧般的一幕幕,心有余悸。在我心中,她一直是一个清纯的女子。她真的把我吓住了。
飞往拉斯维加斯的飞机到了。我兴奋起来。因为她在那里拍过电影,那儿也是她去过的地方。如果有时间,我会亲自到沙漠里去走走看看,那里有她的足迹。
我想,我还是爱她的。
我就是一个痴情纯情的大只佬。
我拿出她送我的紫色耳钻,如获至宝。
我开始后悔了。
2010年1月11日
张莉明,文艺学硕士生。